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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答: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是指统计调查者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和统计法的规定,以统计调查的名义窃取、刺探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破坏的行为。这种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利用统计调查,其行为的目的是窃取国家秘密,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其本质是窃取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它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二是依照法定程序确定;三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根据《保密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家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其他经国家保密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由于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一旦被窃取和泄露,会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害,因此必须禁止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   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和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1)主体不同。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行为的主体一般是不知悉国家秘密的组织或者个人,而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行为的主体一般则为知悉或者有条件知悉国家秘密,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的统计机构或者统计人员。(2)手段不同。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行为的手段是统计调查,而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行为的手段则主要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