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的推荐,按灯具在上下半球空间的光通量分布,灯具有直接型、半直接型、间接型、半间接型的漫射型(直接-间接型)。 1)直接型灯具。此类灯具绝大部分光通量(100%-90%)集中直接投照下方,上半球光通量仅0-0.1%,所以灯具的光通量的利用率最高,但立体感效果差。如工厂用的深照型、厂照型灯具和一般办公场所的控照型荧光灯具。 2)半直接型灯具。这类灯具大部分光通量(90%-60%)射向下半球空间,少部分(10%-40%)射向上方,射向上方的分量使得照明环境无明显阴影,并改善其亮度比,空间光线柔和。 3)间接型灯具。灯具的小部分光通量(10%)向下,设计得好,全部天棚成为一个照明光源,达到柔和和无阴影的照明效果,由于灯具向下光通很少,只要布置合理,直接眩光与反射眩光都很小。此类灯具的光通量利用率比前面两种都低。 4)半间接型灯具。灯具向下光通量占40%-10%,它的向下分量往往只用来产生与天棚相称的亮度,此分量过多或分配不适当也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眩光等一些缺陷。上面敞口的半透明罩的灯具属于这一类。它们主要作为建筑装饰照明,由于大部分光线投向顶棚和上部墙面,增加了室内的间接光,光线更柔和和宜人。 5)漫射型(或直接---间接型灯具)。灯具向上或向下的光通量几乎相同(各占40%-60%)。最常见的是带乳白玻璃球形灯罩的灯具,其他各种形状漫射透光的封闭灯罩也有类似的配光。这种灯具将光线均匀地投向四面八方,因此光通利用率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