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罗汉院双塔及正殿遗址—罗汉院双塔
罗汉院双塔及正殿遗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凤凰街定慧寺巷22号,是一处北宋时期的古塔及大殿建筑遗址。罗汉院初建于唐咸通二年,初名般若院,五代十国时改称罗汉院。北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王文罕兄弟捐建双塔,所以俗称双塔寺。清咸丰十年(1860年)罗汉院毁于战火,仅存双塔及正殿遗址。1996年,罗汉院双塔及正殿遗址由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双塔东西并立,相距约14米,形式、规模和结构完全相同。双塔均为阁楼式砖结构塔,通高33.3米,分为塔基、塔身与塔刹三部分。塔基为八角形,每边宽5.5米。
塔身分为7层,每层四面辟门,其余四面辟假窗。门与窗上的装饰以及塔檐均为仿木构造,其中塔檐的形制特别,是以砖叠涩挑出,至角起翘,整体弧度较大,表现出明显的江南建筑风格。
塔身内部的形制也十分特别,虽然从外部看塔身为八角形,但塔的内部除第二层之外,其余各层均为四角形。然而,各层并非直上直下,而是有一定角度的转换,这样一来,从下向上仍构成八角形的形式。之所以出现这种形制,是因为塔的外壁采用的八角形是宋代初年模式,但塔的内部则沿袭了北魏以来的旧制。
双塔最上一层为铁质塔刹。塔刹相对较高,占塔总高度的1/4左右,这在中国古塔中极为罕见。
正殿遗址位于双塔以北20米处,现仅存地基与16根石柱。地基的平面呈正方形,面阔3间,进深3间,总面积约18.4平方米;石柱用于支撑大殿,一般高约4米,包括雕花圆柱、瓜棱柱、八角柱三种造型。
此外,遗址内还保存有30个制作精良的石柱础,柱础为支撑木柱所用,形制多为覆盆形。其中位于前檐的6根石柱及柱础雕刻尤为精美,堪称宋代建筑石雕艺术中的精品。
罗汉院双塔造型奇特,是唐宋时期砖塔形制演变的实物例证,在研究唐宋时期的建筑、雕刻艺术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