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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虚证

体内血液亏虚不足,脏腑组织失于濡养所引起,临床以面色苍白或萎黄、唇甲色淡、头晕眼花、手足发麻为主要表现的证候。常见于心悸、虚劳、眩晕、长期发热、月经不调、崩漏、闭经、不孕,以及西医的营养不良、造血功能障碍、慢性消耗性疾病、神经衰弱或出血性疾病等。

血化生于脾胃腐熟运化的水谷精微和肾精,在气的推动和固摄下,运行不息,营养和滋润全身。若脾胃虚弱,纳食减少,水谷精微不足以生血,或肾气衰弱,阴精不足以化血,或热病伤阴耗血,或久吐久泻损伤阴津,或劳倦内伤,思虑过度暗耗阴血,或失血过多等,形成血虚证。

血虚证的临床表现为面色苍白或萎黄,爪甲淡白,头晕眼花,手足发麻,心悸失眠,舌淡或红,脉细等。因血虚不足,五脏六腑、四肢百骸皆失于濡养,故出现上述情况。

心主血,肝藏血,心肝两脏与血的关系最为密切。若心血虚,可见心悸,失眠,多梦;肝血虚则眩晕,耳鸣,视物模糊,手足震颤。若体内瘀血停滞不去,有碍于新血的生成,亦可成为血虚的病因。倘若祛除了瘀血,新血得生,血虚症状即可得到缓解,故有“瘀血不去,则新血不生”之说;相反,血液不足,无力运行,则瘀血难去。另外,气虚无力化血,也是血虚的原因;相反,气虚也可是血虚无以生气的结果。因此血虚与血瘀,血虚与气虚可互为因果。

血虚证的治疗法为补血。常以四物汤为基本方,结合病因病位灵活加减。若疗效不显,可结合补益脾胃或滋补肾精法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