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精神病病因分析的角度来看,说精神病都是由精神刺激引起的,这个论断至少是不全面或有失偏颇。 我们常将应激源分为内部和外部应激。外部应激有恋爱婚姻问题和子女教育问题,其中人际关系问题已经成为生活事件中主要的应激源;其他的还有交通事故、歧视、身体的先天缺陷、遗传性疾病、被遗弃、被强暴、被虐待等也是外部应激源的重要来源;内部应激源则是内部需求得不到满足、动机行为所挫引起,轻者出现应激反应,重者导致神经症、心身疾病的发生。 临床上,与急性应激有关的精神障碍有急性应激反应和创伤后应激障碍。急性应激反应在强烈精神刺激后几分钟至几小时起病,持续时间不超过1个月,表现为精神运动性兴奋或抑制;创伤后应激障碍主要表现焦虑、恐惧、事后反复回忆与梦中重新体验到精神创伤。慢性应激反应与人际特征关系较大,常见有适应障碍。 但在临床上对于大多数的精神疾病而言,精神刺激只是一种促使疾病发生的诱因之一,也有不少精神病的发生可以没有精神刺激因素,如某些精神分裂症患者。尽管精神刺激可以引起人体内分泌功能和植物神经功能的改变,从而导致大脑功能的紊乱,但是不同的精神刺激在不同的应激反应和神经症患者身上会引起不同的后果,因为每个人的性格基础、处理冲突的能力和大脑神经功能的稳定状态都不尽相同。只有那些病前性格比较脆弱、大脑功能稳定性较差的人在受到较强的精神刺激后,产生与精神刺激相关的精神障碍,才能算是真正由“刺激”引起的。 所以,对于应激反应和神经症之外的精神疾病,一般认为精神刺激是外因,而非原发因素(直接原因)。能否引起发病主要决定于内因,而内因就是人对某种疾病的“易感素质”,包括遗传、大脑神经递质的分布等,特别是对于重性精神病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