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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的建制沿革

殷商时,境内属徐。

泗洪县

泗洪县

西周至春秋末期,因徐都迁入而成为徐国政治中心,先

后隶属徐、吴、越、楚、西楚等诸侯国。

西汉初属楚,继属彭城、临淮郡、淮平郡。

东汉至南北朝,属东海、下邳、临淮、淮陵、安远、朱沛等郡。北周以后,大体为泗州本州。

中华民国建元,改泗州为泗县,境内属之。

1940年10月,中共皖东北地委和专署(后改为淮北苏皖边区党委和行政公署)建立,境内先后设置了泗南、泗宿、泗阳、洪泽等敌后抗日根据地边区县。

1947年6月,泗南县与洪泽县湖西部分合并,建立泗洪县,至11月撤销。

1949年4月29日,以泗南县、泗宿县的大部分区域及洪泽湖管理局、泗阳县龙集、界集区等地合并正式建立泗洪县。属江淮区,后改属皖北行政公署宿县地区。

泗洪县

泗洪县

1952年属

安徽省宿县专区。

1955年3月,为加强洪泽湖管理,安徽省泗洪、盱眙县与江苏省萧县、砀山交换,泗洪县划归江苏省淮阴专区。

1970年属淮阴地区,1983年属淮阴市。

1985年12月,泗洪县鲍集、管镇、兴隆、铁佛4乡划归盱眙县,洪泽县的半城、临淮、成河3乡镇划归泗洪县。

1996年8月,泗洪县由淮阴市划属宿迁市。县政府所在地为青阳镇。

2004年3月,陈集镇从泗洪县划归宿城区。

2005年8月,撤销大楼乡、重岗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青阳镇,同时将五里江农场并入青阳镇。

2006年5月五里江农场由县经济开发区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