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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加工

对农业生产的动植物产品及其物料进行加工的各种工程技术。又称农业物料加工。农业的产物可分为 3大类:

(1)为人类直接利用或稍事加工即可利用的、经济价值较高的农产品,如作物、果树的茎、叶、子粒、果实、家畜、家畜的肉、蛋、奶等;

(2)经济价值稍次的副产品,如作物的秸秆、动物的内脏和骨骼等;

(3)农业废弃物,如动物的粪便和残体、某些枯枝烂叶等。随着科学的发展,上述 3类农业生产产物中的绝大部分都能加工成经济价值较高的、可利用的产品。因此,近年来农业科学工作者把农业生产中所有的产物统称为农副产品或农业物料。

农副产品加工按加工对象可分为:粮食加工(见稻谷加工、小麦制粉)、饲料加工、种子加工、果品加工、蔬菜加工、油脂加工(见植物油料加工)、食品加工、酿造、工艺品加工和工业原料加工等。按加工工艺可分为:

(1)机械加工,剔除人类不能直接利用的部分或改变农副产品的外形而不改变其性质的,如脱壳、制粉、榨油,动物的去皮、去骨、切块等;

(2)物理加工,如烘干、脱水、膨化、冷冻等;

(3)化学加工,用化学方法改良或提取农副产品的化学成分,如棉子油或饼的脱毒,某些农产品的干馏、浸取等;

(4)生物加工,利用各种微生物或酶素改变农副产品的化学成分,如发酵、酿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