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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经营者的行为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要求的是

下列经营者的行为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要求的是_____。

A、某百货商场所售物品价格实行当场协商,不再标明价格

B、某服装厂在百货商场租赁柜台销售衣服,不穿商场工作服,而是显著表明自己的名称

C、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如实出具相关凭证

D、内衣商场柜台上方显著标明:特殊商品,一经售出,除因质量问题,概不退换

答案:A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第20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第2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