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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批评派

20世纪20至50年代英美批评界影响较大的一支批评流派, 得名于美国约·兰塞姆所著论文集 《新批评》(1941)。这部文集赞扬托·斯·艾略特等人的批评见解和以文字分析为主的批评方法,称之为“新批评”,以别于19世纪以来学院派的传统的批评。

20世纪初英国作家休姆和美国作家庞德所提出的强调准确的意象和语言艺术的主张是新批评派理论的开端。20年代艾略特和理查兹分别以象征主义的诗歌主张和文字分析的批评方法奠定了新批评派的基本理论,而成为它的主要代表人物。新批评派成员众多,主张庞杂,他们的共同倾向主要是:1.他们从象征派的美学观点出发,把作品看成独立的、客观的象征物,是与外界绝缘的自给自足的有机体,称为“有机形式主义”;2.他们认为文学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形式,批评的任务是对作品的文字进行分析,探究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和隐秘的关系,称为“字义分析”。象征主义为他们提供了美学理论,字义分析是他们进行评论的具体方法。

艾略特的著名论文《传统与个人才能》(1917)从反对浪漫主义的角度提出“非人格化”的学说。针对浪漫主义者关于诗歌是诗人感情的表现的观点,他认为主观的感受只是素材,要想进入作品,必先经过一道非人格化的、将个人情绪转变为普遍性、艺术性情绪的过程,将经验转化为艺术的过程。针对浪漫派直接抒情的表现手法,艾略特在《哈姆雷特》(1919)一文中认为“在艺术形式中唯一表现情绪的途径是寻找‘客观对应物’”,即“一套事物,一种形势,一串事件,它们是你想表现的那种特殊情绪的公式”;“只要这类东西一出现……那种情绪也就引发了”。这正是象征主义以特定事物来暗示情思的创作方法,对新批评家注重发掘文字中所暗示和含混不清的东西很有影响。

理查兹关于诗歌语言是一种特殊的、不反映客观真实的情绪性语言(《科学与诗》,1925),以及诗歌文字因受上下文的影响而具有复杂的意义(《实用批评》,1929)等见解,促使新批评派强调文字分析和诗歌含义的丰富性、复杂性。

30、40年代的新批评派发展了关于诗歌语言的理论和具体作品的分析。燕卜荪的成名作《晦涩的七种类型》(1930)认为字义越含混就越丰富,诗的价值就越高。兰塞姆在《新批评》中认为诗歌语言具有“骨架”(指主题思想或诗篇的逻辑)和“肌理”(指从文字到标点的艺术处理)相冲突的特点。布鲁克斯在《嘲弄──一种结构原则》(1951)中把诗篇上下文对于一个陈述语的修正称为“嘲弄”,说它是任何诗篇结构的主要原则。泰特在《论诗的张力》(1938)中把诗篇的意义规定为文字的“内含”(指比喻意义)和“外延”(指逻辑意义)所形成的“张力”,张力最后获得平衡或调和,诗篇才算成功。

在具体作品的评论上,新批评派推崇象征派和玄学派,贬低弥尔顿、拜伦和雪莱等诗人。他们的理论和活动为现代派诗歌开辟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