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婴幼儿(宝宝)是指母婴具有某些危险因素而可能发生危重情况的婴幼儿(宝宝),包括已出现危险的婴幼儿(宝宝)。 所说的危险因素,是指早产(孕期不足37周)及过期产(孕期超过42周)、出生低体重(出生体重小于2500克)、巨大儿(出生体重大于4000克),出生时有窒息、抽风或先天畸形的婴幼儿(宝宝),或者母亲年龄小于18岁、大于35岁的,孕期患重病的,以往有流产、难产、死产历史的母亲所生婴幼儿(宝宝)都属于高危婴幼儿(宝宝)。 这些婴幼儿(宝宝)生后都容易发生危险,甚至死亡。据统计,在婴幼儿(宝宝)的死亡者中,早产儿、出生低体重儿,死亡率最高;巨大儿、过期产儿死亡率所占比重亦较高。当然,有的低体重或巨大儿.只要精心养护,亦能成长发育正常。目前有少数孕妇误以为孩子(宝宝)生得越大越好养活,营养过量,或不注意孕期营养的补充.这些做法都是不妥的。 有上述危险因素的婴幼儿(宝宝),家长都应细心观察,精心养护,早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请医生治疗、抢救,可以减少死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