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清的疏浚河道。太湖流域下游,地势平缓,向东注入东海,向东北注入长江,向东南注入杭州湾的水道,都因比降很小和潮水顶托,行洪缓慢。又因为圩田的经济效益很好,一些达官贵人又往往倚仗权势,强行在湖区和河道上修圩,使湖泊蓄水能力下降,水道行洪更为困难,结果是洪涝灾害急剧上升。近人缪启愉先生根据历史资料统计,唐宋元明清各代,太湖流域发生水灾的频率是:唐朝20年一次,北宋六七年一次,南宋四至九年一次,元朝三至五年一次,明朝三至七年一次,清朝四年一次。因此,元、明、清三代都把疏浚太湖流域下游的水道,作为这里农田水利工作的重点。
据史载,元朝90多年中,疏浚太湖下游的河道不下百次,平均约一年一次。在古代,吴淞江是太湖流域排洪的最重要孔道,对太湖水利深有研究的宋人郏侨说,吴淞江“故道深广,可敌千浦”。因此,元朝疏浚的主要对象便是这条水道。其中有两次的治理,效果较好。一次是在元大德元年(公元1297年),由江浙行省平章彻里(蒙古族)主持。从事这一工程的有数万军工,他们清除了沉积在吴淞江口的大量由潮汐搬来的泥沙,从而恢复了吴淞江的排洪作用。另一次是元大德八年(公元1305年),由当时著名的水利行家、都水监丞任仁发主持,治水的规模也很大,用工(工作日)共165万,疏浚了吴淞江中堵塞比较严重的38里江道。
明朝,太湖流域的经济继续发展。它每年上交国家的夏秋两税,仅北部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便高达500万石左右,约为当时山东、湖广(湖北、湖南)两个纳税大省的总和,占全国两税总额2900万石的1/6强①。太湖流域是明朝的经济命脉,而当时水旱灾害又十分严重,特别是水灾,所以明朝政府不得不用更大的力量,治理这里的水道。明朝历时276年,以浚河排水为主,在太湖流域施工1000多次。
在明朝频繁的疏导太湖流域河道的工程中,最重要的是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户部尚书夏原吉主持的一次。他认为太湖流域治水的关键是疏浚下游河道,使洪水畅流入海。又认为吴淞江的下游淤塞严重,重新疏浚工费太大。于是,他率领10万多河工,既重点开夏驾浦,引吴淞江上游之水,取道刘家河入长江;又重点凿范家浜,使之与黄埔江相接,将太湖东部河湖之水,特别是浙西来水,循黄埔江排入长江。这次治水,不仅改善了太湖下游的泄水状况;而且改变了泄水格局,由从前以吴淞江为主泄道,逐步变成以黄埔江为主泄道,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今天。
继夏原吉之后,周忱、徐贯、李充嗣、林应训、吕光洵、海瑞等,都曾对太湖水道作过较大规模的治理,对排洪都起过一定作用,而以林应训的成就更为显著。林应训是在万历五年到八年(公元1577—1580年),在大学士张居正大力支持下,主持治理太湖水道的。他认为太湖下游虽有黄埔江、刘家河等可以泄水,而仍多水灾,与历史上的主要泄水道吴淞江淤塞有关。因此,他的治水以浚吴淞江为施工重点,兼疏黄埔江、白茆港等其他一批水道。先后疏浚吴淞江140里,黄浦江90多里,白茆港45里,以及其他港浦数十处。这是一次对太湖水道较为全面的治理,工程质量也较好,排洪作用得到了改进。
由于太湖流域的特殊经济地位,清朝也在这里进行频繁的水利建设,据统计,在它立国267年中,以疏河为主的施工在2000次以上。它对太湖流域的一些主要泄水道,如吴淞江、黄浦江、浏河、白茆河、孟渎等,都一再加以治理,尤其是吴淞江和浏河,先后疏浚一二十次之多。有些工程规模也很大,如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嘉庆二十三年(公元1818年)、道光七年(公元1827年)三次疏浚吴淞江河道,长度都在10000丈(150丈为一里)以上。清朝的这些治水工程,对于减轻太湖流域的水旱灾害,都有积极意义。
修建河浦湖陂等工程(包括改造自然河湖和穿凿人工河湖两个方面),对防御干旱和一般洪水,成效都比较显著,它促进了太湖流域农业的发展。但是,太湖流域常遭台风雨的袭击,其中强台风雨,日降雨量可达几百毫米。它会形成特大洪水,而在特大洪水面前,这些工程就显得软弱无力了。就河浦来说,它受太湖流域碟状地形的制约,比降极小,无法将特大洪水迅速排往江海。就湖陂来说,它不像后来的大型水库周围筑有坚固而高大的堤坝,无力容纳大量的洪水。洪水水量大,排蓄能力弱,酿成洪涝灾害是不可避免的。古人在太湖流域修建农田水利很勤,而洪涝灾害仍然频频发生,应该说这就是主要原因。
现代,人对自然斗争的能力大大增强,已经有可能较为彻底地征服太湖流域的水旱灾害了。为了将可能变成现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便着手在太湖流域推行这样一个综合性的水利建设计划。其主要内容为,在上游兴建七座大型水库,以便有效地拦蓄上游洪水,它既可灌溉当地农田,又能减轻中下游的洪水压力;在中游,于太湖周围修建坚固的混凝土大堤,一方面可以大大增加太湖的蓄水量,另一方面又能防止太湖洪水溃堤泛滥;在下游,除疏浚旧有排水道外,还要穿凿10多条新的泄洪干道,以提高排洪能力;在江(长江、钱塘江)边,建造八座大功率的电力抽水站,以便涝时迅速抽洪水入江,旱时抽江水内灌。这些计划中的工程,一部分已经建成,全部完工后,便可基本上解除太湖流域的水旱灾害。从最难解决的洪涝灾害来说,可由目前的三五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这一计划完成后,又能解决区域内的工业用水和城市人民生活用水。它还可满足扩建后江南运河增水的需要。到那时,太湖流域才是真正的人间天堂。
注释:
①关于明朝两税的数额,详见梁方仲先生《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一书的344—34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这里采用该书明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的数字。由于太湖南部的杭、嘉、湖等府没有单独的两税记录,它们的两税纳入浙江行省的总额中。因而这里只能以北部四府为代表,进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