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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文化探索与陶寺遗址、二里头文化

夏文化探索与陶寺遗址、二里头文化。中国历史上在商代之前有个夏王朝,但在考古学上夏文化却长期是个空白点。因此,探索夏文化问题,是关系到中国国家产生的重大课题,引起考古界、史学界的普遍关注,希望能用考古手段去证实和补充夏代的历史。根据文献记载,夏人的主要活动区域,包括:晋南的汾、浍、涑水流域,豫西的伊、洛、颍〔ying3 颖〕水流域,乃至关中平原,均为探索夏文化的重点地域。主要分布于豫西地区的二里头文化曾被作为探索夏文化的研究对象。近年来,晋南襄汾陶寺遗址的发现与发掘,将有助于夏文化探索的进一步突破。

陶寺遗址

陶寺遗址位于山西省襄汾县城东北崇山(俗名塔儿山)西麓陶寺村南,面积达300万平方米。这一文化的分布范围,均在汾河与浍水流域,正是“夏墟”之地。遗址的年代经碳十四测定,约相当公元前2400—前1800年,经历600余年。与夏纪年相当符合(夏纪年应从公元前24—前18世纪)。也有的学者认为是陶唐氏(唐尧)文化遗存。

遗址从1978年开始发掘,它包括居住址与墓葬两部分。文化内涵十分丰富,具有显明的自身特点,可命名为陶寺文化。

在房址中,有地面起建、半地穴式与窑洞式三种。房址平面多作圆角方形,也有圆形。房内地面多为烧土面,也有石灰面。室内面积长宽一般在2—3米。内设灶坑,或有烟道的灶台。显然是供个体小家庭居住的。大型房址尚未发现,但已在早期灰坑中出土夯土碎块和刻花白灰墙皮,说明曾有大型建筑的存在。房址附近有圆形水井,深达约14米,近底部有框架式护壁木构。还有石灰窑址,烧制石灰,用作建筑材料。

在遗址中,发现有圆形袋状、圆角方形袋状和圆角方形筒状坑。造型规整,坑壁、坑底光滑平整。有的在坑底抹一层草木灰或白灰面。坑内有石器、骨器、陶器和炭化粮食颗粒,显然是储物窖穴。另一种圆形或椭圆形大坑,平底或凹底,沿周壁一侧常有上下坡道或设门道,当是储物或供圈养家畜之用。

陶寺龙山文化有两大特色:一是出土绚丽的彩绘陶器。在陶壶、瓶、盆、盘、豆①的器壁上大都施以彩绘。或以黑陶衣为地,或以红色为地,上施红、白、黄彩。纹饰有龙纹、变体动物纹以及圆点、条带纹。其中彩绘蟠龙陶盘,最具特征。二是出土成批的彩绘木器。这些木器的胎骨都已朽没。依其残存的彩绘颜料层得以剔剥出原来的形状。已知有案、几、俎〔zǔ阻〕、匣、盘、斗(勺)、豆、“仓形器”、鼓等多种器形。并运用榫卯和木板拼接技术,还能作弧线处理。木器上施彩绘涂料(漆)。以涂红为地,以黄、白、蓝、黑诸色绘出五彩图案。其中木鼓系以树干挖空制成。圆形鼓腔外施彩绘,以鳄鱼皮蒙鼓面。最大的一件,通高1.04米,上口径43厘米,下口径57厘米。即古文献中称之“鼍〔tuó驮〕鼓”。在墓内木鼓与石磬〔qìng庆〕(特磬)共存。特磬,长80—90厘米,石灰岩打制而成,作倨句型。这木鼓与特磬,是我国目前同类乐器中最早的珍品。

陶器,以夹砂灰陶、泥质灰陶为主,也有夹砂或泥质褐陶,还有泥质黑陶。纹饰以绳纹、篮纹为主,还有方格纹、附加堆纹、弦纹、镂孔、乳钉纹等。制法有手制、模制、轮制三种。炊器,以“釜灶”、斝〔jiǎ假〕、鬲〔lì立〕为主。早期多用“釜灶”,中期出现陶鬲,与“釜灶”并存,晚期盛行陶鬲,不见“釜灶”。还有鼎、甑〔zèng赠〕、缸、罐、壶、盆、盘等。晚期出现磨光黑陶簋〔guì鬼〕,别有特色。

在制陶、制骨、制石等手工业部门都有明显进步。出现了木工、彩绘、髹〔xiū休〕饰和玉石镶嵌等新手工艺门类。在陶器中,出现陶色纯正,叩之清脆有声,厚度在三毫米以下的薄胎陶器。玉石器,磨制十分精美,能钻出规整透孔,能用绿松石或很小蚌片镶嵌成臂饰。这都标志着陶寺龙山文化手工业发展的新高度。

更值得注意的是,铜器与文字的出现。在一座墓中出土一件铜铃形器。经化学分析,含铜量97.8%,系用复合范铸造的红铜器。证明当时已掌握冶金技术。在居住址中出土的一件陶扁壶器壁上,有毛笔硃书字样,其结构与甲骨文同形字十分相似。说明当时文字已经产生。这是我国迄今发现最早的毛笔硃书文字。

陶寺墓地,位于居住址东南,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上。发现墓葬千余座,都是长方形土坑竖穴墓,死者基本上是仰身直肢单人葬。此外,仅见屈肢葬三例,俯身葬一例,少年死者一例。死者大都头向东南,即朝着崇山(塔儿山)顶峰的方向。

墓葬,可分为大、中、小三种。小型墓最多,中型墓次之,大型墓最少。

大型墓九座,墓主均为男性。墓坑长方形,长三米,宽两米左右。使用木棺,棺底铺垫硃砂。随葬物最多达200件。有彩绘陶器、彩绘蟠龙陶盘,彩绘木器,有彩绘(漆)木案、几、俎、匣、盘、勺、豆、“仓形器”。玉石器有玉(石)、钺、瑗、石斧、锛〔bēn奔〕、镞、殳〔shū殊〕、“√”字型大厨刀。还有整猪骨架等。

中型墓大致可分为两种:一是墓主为男性,使用木棺,有的棺内铺硃砂。随葬有成组陶器(包括少量彩绘陶器),少量彩绘木器、玉石器(钺、琮、瑗等)以及猪下颌骨数副或数十副。二是墓主为女性,用彩绘木棺,或有殓〔liàn练〕衾〔qīn亲〕,施硃砂。对称地分葬在大型墓左右两侧。随葬彩绘陶瓶、玉石镶嵌的头饰和臂饰。猪下颌骨半至一副。

小型墓,多无木质葬具。有的用帘箔卷尸。大多数无任何随葬物。有的只随葬骨笄〔jī基〕一二件。

上述陶寺墓地的显著差别,是部族(这时应已形成民族)内部贫富分化和等级差别最直接的反映。一个特权阶级产生了,最初的阶级压迫出现了。加之,社会分工进一步多样化与专业化,铜器的铸造以及文字的应用。标志着在华夏大地上已经放射出文明时代的灿烂光芒。

二里头文化

二里头遗址,位于河南省偃师县。在今洛河南岸(洛河故道在遗址之南),正处于伊洛之间。二里头文化是以二里头遗址命名。其早期文化的年代大致在公元前19—前18世纪,这与夏朝晚期的活动地域与时间大致相符。所以,把它作为探索夏文化的对象之一。

根据遗址的地层关系及典型陶器的排比,目前暂可分为四期。第一期陶器的特点,褐陶为主,磨光黑陶占一定比例。纹饰以篮纹为主,少量的方格纹、细绳纹。器型多为宽折沿、小平底,具有河南龙山文化色彩。第二期陶器的特点,磨光陶、棕褐陶、黑衣陶相当多。纹饰以细绳纹为主,器形多窄卷沿和圜底。出现簋、鬲、大口尊等。第三期、第四期陶器特点相仿,以灰陶为主,内壁有麻点。纹饰以粗绳纹为主,器形多卷沿和圜底。有些器型如鬲、斝、大口尊等与商代中期同类器十分接近。这种器形在第四期中表现融合的趋势。因此,多数学者认为,二里头文化早期(一、二期)可能是夏代晚期文化,而它的晚期(三、四期),则是商代早期文化。

关于二里头文化性质问题,目前学术界的看法颇有分歧。主要有以下几种意见。

(1)认为二里头文化的早期(一、二期)遗存可能是夏文化。由于在第一期、第二期遗存中尚有龙山文化因素,而在第三期遗存中,则不见龙山因素,出现一组与商代中期文化典型器相同或相近的器物,表明其年代已进入商代。

(2)认为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遗存均早于郑州商城。郑州商城为商汤所都之毫〔bó薄〕。所以,整个二里头文化都是夏文化。

(3)认为二里头一期文化可能是商汤灭夏之前的夏文化。从二期起,为商代早期文化。

(4)认为二里头文化一至三期遗存联系密切,应是夏文化。

这一学术问题,仍在继续研讨中,也将寄希望于新的考古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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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古代盛食品的器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