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益品理论讨论的早期,经济学家认为,错误的或遗漏的信息是政府供给有益品的理由。在马斯格雷夫的时代,政府在父爱主义的指导下提供有益品,主要是由于老百姓缺乏相关的信息。Head(1969)特别提出信息不对称,以证明政府供给有益品是合理的。他认为,消费者可能缺少对有益品进行正确选择的基本信息。但信息悖论告诉我们,一个人为了作出正确的选择而收集足够多的信息是不可能的。为了排除政府对有益品的干预,个人应收集多少必需的信息?人们在进行消费决策时并不一定能了解相关的信息,国家就一定能了解吗?只有国家确信比大多数人更了解相关的信息,才有实现帕累托改善的机会。有学者认为,政府政策对有益品的干预使消费者损失了自由。因此,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国家应该提供足够的信息而不是供给有益品,提供信息的成本必然低于由公共部门来提供有益品。对有益品来说,信息不对称确实是由国家供给的一个原因,但供给信息更便宜。而且,提供有益品的信息对自由的伤害比提供有益品本身要小。同时,我们应考虑到,即使对不属于有益品的私人物品来说,有效地交流信息也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在竞争激烈的私人物品市场,生产私人物品的公司有可能会隐瞒消费者所消费的产品和服务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