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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的历史沿革

泰兴市

泰兴市

泰兴置县于南唐昇元元年(公元937年),属泰州。

北宋徽宗宣和四年(1122)改属扬州。

南宋绍兴初,再属泰州;五年(1135),仍改属扬州;十年又属泰州;十二年又改属扬州。

元时升泰兴为上等县,属扬州路总管府。

明属扬州府。

清雍正二年(1724)改属通州。

民国3年(1914)属苏常道,16年直属江苏省,22年属泰州行政督察区,23年改属扬州行政督察区。

1949年全县解放,属泰州行政区。

1953年属扬州行政公署,1983年属扬州市。

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泰兴市(县级),由江苏省直辖、扬州市代管。

1996年8月由新设的地级泰州市代管。

1997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将口岸、刁铺、田河、许庄、永安洲5个乡镇划归泰州市高港区。

2008年8月,胡庄镇,泰兴市第二捕捞分司,宣堡镇赵王、乔杨、明河、钱赵、管营、孔桥、蔡庄等7个村划归泰州市高港区。

始建县时,县治设于济川镇。后因塌江,于北宋太祖乾德二年(964),县治由济川镇移至今口岸以西的柴墟,并于四周累土为城。南宋绍兴初年,县治迁至延龄村(原泰兴镇,今济川街道)。是亦为今市治。

2012年10月1日,泰兴被列为江苏省“省直管试点“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