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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循环利息的计息是按照哪部分金额为本金计算的?

信用卡还款可以按照自己的财务状况,在每月到期还款日前,自行决定还款金额的多少。当您偿还的金额低于本期应还金额时,剩余延期还款的金额就是循环信用余额。   循环利息计算法则为:如每期消费在最后还款日前未全额还款,则需要从消费入账日起计算利息。如以最低还款额还款,可以在支付循环利息的条件下不影响信用记录。   循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上期对账单的每笔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账款账单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止为计息天数,日息万分之五为计息利率。如:李先生的账单日为每月18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7日;4月15日,李先生使用信用卡消费人民币3000.5元,那么,李先生的“本期应还金额”为人民币3000.5元,“最低还款额”为301元。根据不同的还款情况,若李先生于5月7日前全额还款3000.5元,则在5月7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0元。若李先生于5月7日前,偿还款额为3000元,并于5月10消费200元,则5月18日的对账单的循环利息=33.903元,具体计算如下。3000元×0.05%×22天(4月15日~5月7日)+(3000.5元-3000元)×0.05%×12天(5月7日~5月18日)+200×0.05%×9天(5月10日~5月18日)=33.9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