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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的历史沿革

沧州市

沧州市

沧州因濒临渤海而得名。沧州部分地区在上古时期属幽州和兖州,西周时属青州,春秋、战国时代为燕、齐、晋、赵等国地,秦朝时属巨鹿郡和洛北郡,汉代属冀州和幽州,三国时属魏国,南北朝时属北魏的瀛州和冀州,北魏孝明帝熙平二年(公元517年)设立沧州,辖浮阳、乐陵和安德等三郡,隋初废浮阳郡,后分属河间郡、渤海郡和平原郡,唐朝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属河北道,宋代属河北东路河间府,元代属中书省河间路,明代属北直隶省河间府,清代属直隶省河间府,部分县属天津府,中华民国初属直隶省渤海道、津海道,1928年废道府制,改属河北省。 抗日战争时期,属中共晋察冀边区冀中、津南行署和山东渤海区行署辖,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设沧县专区,专署驻沧县镇,辖11个县。

1958年6月,天津市归属河北省后,沧县专区与天津专区合并,称天津专区,专署驻天津市,同年9月沧县镇改设沧州市(县级),随后撤消并入沧县。

1959年初撤天津专区并入天津市。

1961年6月1日,恢复沧州专区,并恢复沧州市(县级),专署驻沧州市。

1967年12月,沧州专区改称沧州地区。

1983年12月,沧州市改为河北省直辖市,行署和市政府同驻沧州市。

1993年7月,地、市合并,成立现在的沧州市,市政府驻运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