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Mulin Zhengce
[外文]:Good Neighbor Policy
美国第32届总统F.D.罗斯福执行新政时期,对拉丁美洲推行的外交政策。早在C.柯立芝政府后期,罗斯福就主张改善对拉美的政策。H.C.胡佛政府对拉美虽仍然实行武装干涉政策,但不得不做些睦邻的姿态。罗斯福就任后正式提出:“在对外政策方面,我认为我国应该奉行睦邻政策。”1936年底在泛美特别会议上,美国正式承认放弃武装干涉政策。其内容包括:不干涉拉美国家内政;撤回在拉美各国驻军;订立互惠贸易协定;对拉美各国实行经济援助。同时,罗斯福政府先后废除了干涉古巴的普拉特修正案;取消派军队去墨西哥的权利;从海地撤军;放弃干涉巴拿马和多米尼加的权利;同古巴等10多个拉美国家订立了互惠贸易协定等。
美国基本上放弃直接武装干涉,主要是拉美人民长期斗争的胜利,有利于他们后来的反美斗争。而美国和拉美关系的改善,也有利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西半球国家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形成和美国在政治经济上控制拉丁美洲。事实上,美国并未停止对拉美各国的控制、干涉和颠覆活动,不过手段更为隐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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